焦运涛名校长工作室 管理制度与章程

发布日期: 2023-05-24      浏览次数: 3818     返回

第一章 总则

名称:焦运涛名校长工作室。工作室主持人:焦运涛(邯郸市第二中学党委书记),工作室成员:梁琦(邯郸市复兴中学校长),王国岭(魏县第三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夏成兴(邱县第三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杨文广(曲周县第一中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第一条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新课程理念和现代教育管理学为依据,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中小学校长成长规律,充分发挥名校长的引领作用,加强成员间的团结合作、互帮互学,努力提升工作室成员的办学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成长和教师的发展,促进成员学校的内涵和特色发展。  

第二条 宗旨:促进全体学员提升办学理念,增强领导力,优化管理方略,努力向优秀学校管理者或专家型校长迈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学校科学发展。

第三条 目标:建立学习共同体,形成良好的学术科研氛围,促进成员学习和实践现代教育理论,促进学校内涵和特色发展,提高成员学校在全市、全省范围的办学质量、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四条 室训:用爱心和责任成就每一名师生

第五条 本工作室按照《邯郸市名校长工作室建设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自觉接受河北省教育厅、邯郸市教育局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工作室的管理

第六条 工作室由邯郸市教育局主管,由挂牌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焦运涛书记及邯郸市各高中名校长提升对象组成。

第七条 工作室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室计划会议,讨论本学期工作计划、确定工作室成员的阶段工作目标、教育科研课题及专题讲座等内容,有针对性的、科学有序的开展各项工作。  

第八条 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室总结会议,组织高层次、高质量的学术交流展示活动,分享成功经验,探讨存在问题并及时总结成果,形成研究报告或论文集。  

第九条 发挥专业引领作用,邀请教育专家主动提供咨询与指导,引领校长坚定教育信念、提高师德修养、提升教学水平、凸显教育风格,提炼学科教学模式。  

第十条 组织成员参观考察全国著名高中学校,学习先进的办学理念和管理模式,拓宽视野,为加速名校长的成长提供研究与实践的机会。  

第十一条 组织成员阅读指定的专业书籍,并撰写学习随笔,促进成员养成良好的读写习惯,及时了解较前沿的教育思想。  

第十二条 组织成员围绕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新德育探索实践、课程建设及课堂教学有效性研究与实践等问题,开展课题研究,在思考办学经验的同时,不断设计完善自己的办学思想和管理模式,形成个性化的办学理念。  

第十三条 建立工作室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工作室档案与成员培养档案,及时收集成员的计划、总结、报告、论文、课题研究等材料,为记录个人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第十四条 搭建学习交流平台。时机成熟之后,开设“名校长工作室”网络专栏,举办成员学校展示活动,定期开展校长论坛,及时展示成员的学习和实践成果。  

第十五条 建立工作室考核制度。工作室主持人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工作室成员由主持人组织考核,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及适度的奖励,并对其重点培养,不合格者调整出名校长工作室,同时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 

第三章 工作室主持人的工作职责

第十六条 工作室主持人全面负责工作室的工作,明确工作室成员的分工,组织、协调工作室成员开展好工作;工作室成员、秘书在主持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具体工作的执行和开展。  

第十七条 主持人宏观上确定名校长工作室的发展方向,带头学习并与成员分享教育教学经验,充实工作室的各类教育资源,为成员的发展和展示搭建各类平台,组织成员开展课题研究,对成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对经费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四章 工作室成员的职责

第十八条 根据个人和学校实际,确定专业发展方向,科学制定个人规划书,做到认真分析、总体规划、分段实施,努力实现成长目标,周期结束时完成一份个人成长报告。  

第十九条 认真提炼本校的办学特色,主动展示本校的办学特色,乐与他人分享教育资源。关于发现本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虚心向成员请教学习,在工作室的帮助下,提出解决办法及实施方案。  

第二十条 积极参与工作室建设,主动承担工作室的各项活动,认真执行好工作安排的各项工作,落实好工作室下达的学习与研究任务,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工作室建设的成果。  

第二十一条 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室考勤制度,按时参加工作室组织的各项活动,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的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秘书将工作室成员的考勤记载在每年度末提供给主持人作为对成员的考核依据之一。  

第二十二条 工作室成员有参加本工作室研究、学习、活动及对本工作室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工作室秘书负责好工作室办公室建设、计划制定、出勤考核、文件下发、档案管理、宣传报道、内外联络等工作。

第五章 经费使用管理

第二十四条 工作室的经费严格按照《邯郸市名校长工作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工作室成员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经费支持,确保工作室各项活动正常开展。  

第二十六条 根据《邯郸市名校长工作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制订详细的经费使用办法,对积极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的成员和学术交流工作的主题发言人、课题研究者、公开课讲授者等人予以适当的认可,严格制定财务预算,认真执行财务预算,按学期公布财务账目,落实好账务监督工作。

第二十七条 工作室的所有经费由市教育局和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监督管理。

 

 

 

焦运涛名校长工作室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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