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3-05-24 浏览次数: 4560 返回
根据《焦运涛名校长工作室的管理制度》,结合焦运涛名校长工作室方案,为充分发挥名校长工作室名校长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目的
激励并促进工作室成员自主发展,全面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发挥名校长的引领辐射作用,创建一支高素质、专家型的教育管理团队。
二、考核对象
工作室全体成员。
三、考核方法
自评与互评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结合。
四、考核的内容
(一)明确奋斗目标:每位成员要明确个人成长发展目标,每年度初认真制订个人成长计划及学校发展规划,年终组织成果交流。
(二)不断学习提升:每位成员系统做好理论学习,撰写读书笔记,每学期读笔记不少于四千字,并择选优秀文章上传名校长工作室研修平台相互分享交流;
(三)率先示范辐射:每位成员每学期至少赴成员学校参加一次实地考察,并开设专题讲座。
(四)积极投身科研:每位成员以《焦运涛名校长工作室年度实施计划》为依据,积极开展课题研究,撰写教育管理论文,定期上传研究成果、过程报告、阶段总结等到名校长工作室研修平台上,确保每人每年发表市级以上刊物文章不少于1篇。
(五)实现资源共享:工作室成员要善于反思、学习、挖掘,及时总结教育管理过程中的得与失,及时撰写学习过程中的感受,及时分享教育前沿知识等,每月上传教育资源到名校长工作室研修平台上
(六)注重资料积累:每位成员及学员研修过程中的资料积累,确保研修过程真实、可信,包括读书笔记、教育随笔、管理经验、研究报告、典型案例及评析、教育故事、活动图片等。
五、考核评定
(一)85分以上为优秀;60-84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名校长工作室成员及学员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表现特别优秀的,给予适当奖励,并付一定的奖金。年度考核不合格者,退出工作室,并上报有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